大学生涉足传销的防范与对策
新闻来源:管理员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12-04  点击量:6643 次
大学生涉足传销的防范与对策
近年来传销组织以大学生为欺骗对象有愈演愈烈之势,大学生陷入传销的新闻也屡见不鲜,我校已连续两年发生有学生被传销组织欺骗的案件,为解救被传销组织控制的大学生,学校保卫处配合公安机关多次到外省解救学生。是什么原因使这些“天之轿子”在非法传销面前失去理智,前仆后继地上当受骗?传销组织是如何欺骗大学生的呢?有无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进行一些探讨。
一、传销在我国的特点
《禁止传销条例》中的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1、怎样甄别、区分传销呢?
一、在没有提供实质性业务或服务情况下,以发展人员数量为主要经济来源;
二、以宣传或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非法集会,巧立名目或以产品变相收取不等价、不客观的费用进行非法集资;
三、以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用欺骗手段甚至强制进行交易的敛财行为;
以类似以上行为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管理秩序。 具备任何一种要件就可以定性为传销。
2、当前传销案件呈现的主要特点
1、传销人员的地域范围较广。传销者来自“五湖四海”,
2、“拉伙”对象多为亲属、同学、朋友等。
在传销组织中,有儿子拉父母加入的、有丈夫拉妻子的,也有拉同学的,有的不但全家“入伙”,而且连姑、舅、姨也拉下水。
3、高学历人员增多。
与以往的初中以下文化为主体不同,近年来传销人员的学历层次有增高趋势,而且出现了大学生。部分在校大学生在寒暑假或实习期间参与传销,更有甚者是休学搞传销。其中不但有一般院校毕业生,而且不乏名牌大学生。
4、传销组织“老大”均在外地。
5、传销的社会影响恶劣。
传销人员上下线之间一般实行单线联系,在“培训”过程中有限制人身自由的现象。而且传销规模呈扩大趋势,不少人“陷”传销链中不能自拔,他们不再考虑如何诚实经营,而是成天想法拉“人头”,诚信之风受到破坏。
3、传销的方式、方法:
1、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或购买商品等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传销组织的资格,并取得介绍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
即加入的前提时要交纳一定的费用。交纳费用后,则作为介绍自己加入者的下线,成为传销组织的成员,同时取得销售产品和发展下线的资格,他人经自己介绍或交纳一定的费用加入传销组织后即成为自己的下线,自己为后加入者的上线,从表面看参加者既是传销产品的消费者又是经营者,具有使用和销售产品的双重身份。
2、先加入者靠发展后加入者,从后加入者交纳的费用中受益,发展越多,收益越大,收益额的多少,由加入者发展的下线和下线再发展的下线的情况决定,即传销采用的是一种复式计酬方式。
如果加入后不能发展下线或发展下线很少,因加入时交纳了高额入门费他就成为该传销活动的受害者,实际上发展下线越多,传销规模越大,后加入者就越多,上当受骗的人也越来越多,像金字塔一样,因为财富从下向上转移,收益者只是处于塔顶的少数人。
3、组织者的受益,主要来自参加者的入门费或认购商品所交纳的费用,并非真正来自商品营销的利润。因而有些传销组织在对传销人员进行培训时甚至公开宣称:这些产品不值钱,你将他扔掉都可以,重要的是发展下线,只要发展了下线才能增加自己的收入。这句话说明传销的商品只是传销组织发展成员的一种媒介,并非物有所值,揭穿了传销者的面纱,暴露出赤裸裸的“传人头”诈骗活动的真面目。
4、组织者事先承诺在短期内能给参加者高额回报来引诱他人加入,高额回报是传销能够吸引人参加的重要因素。
如一个传销组织讲解公司的生职过程时称发展两个朋友可以成为C级,发展四个朋友可以成为B级经理,发展八个朋友就是A级老总,做到A级老总就可以有130万的收入,由于宣传生职容易和高回报,很容易激起他人的贪婪欲望,加入传销而上当受骗。
二、大学生被骗传销组织的原因
骗子骗人,关键是投其所好,大学生涉足非法传销的主要原因可归纳为以下:
1、对传销与直销的区别认识不清。
大学生社会生活经验不足,对传销的危害性认识不够,对传销和直销本质的区别分不清楚,认识模糊。容易被传销组织以招聘为名引诱利用,陷入传销陷阱,一些人在加入传销组织之初,隐约感觉是传销,有的还和传销分子辩论,但由于对传销与直销的法律界限认识不清,经过传销分子“授课”、“洗脑”后,他们逐渐认同了传销组织鼓吹的“这就是直销,并不是非法经营”的观念。是大有前途的“辉煌事业”。
2、巨大的利益诱惑。
参与传销的大学生中,家庭经济条件普遍不好,他们希望能尽快找到工作,以摆脱目前的经济困境。非法传销的宣传迎合了一些大学生急于建功立业、摆脱经济困境的心理,传销组织往往打出高额回报的招牌,声称只要下线达到一定数量就可以升为业务主任、经理,提成将翻番、月收入可达数万元等。
3、通过“亲情管理”和“洗脑”,满足了部分大学生在校园无法满足的情感需求
传销组织在管理方面,普遍采用的一种“家庭是亲情管理”一般十余人为一家,家长又传销组织骨干成员担任,负责对家庭的日常管理,当大学生被骗到传销组织后,会受到其他成员的热烈欢迎,让他们感受到“回家”的感觉,消除戒备心理,在家族中每个成员都拥有言论表现自己的机会,相互间已热烈的掌声支持和互称“老总”,不同的家庭之间常进行一些授课、联欢、交流活动,在传销组织内相互恭维的氛围中,使参与者的虚荣心得到很大的满足。据一位参与传销的学生讲,虽然睡地板,捡菜叶的生活清苦,但在传销家庭中,大家相互关心,相互鼓励,这种温暖在家里也不曾体会过。可见传销组织通过“亲情管理”、满足了大学生在学校无法满足的情感需求,拉近了大学生与传销组织间的距离,为他们留下来加入传销奠定了基础。
要使招聘来的人员加入传销,首先就要进行培训,对新成员的培训又称“洗脑”,目的是让他们接受传销理论,交纳入门费加入传销。现在的非法传销组织一方面多打着直销的幌子,从商品的价格构成分析,称直销因省去许多中间的环节,直销的利润的来源是出厂价与市场零售价之间的差额,参与者获得的报酬正是这中间的差额,是合法的收入,让参与者对自己从事的是“直销”深信不疑“;另一方面宣传发展下线的重要性,由于传销采用的是复式计酬,要取得成功就要发展下线,他们以几何倍增学理论称几年以后,拿到几万、几十万的收入是一件轻松的事。例如,自己加入后,发展四个下线,四个下线再发展四个下线,以此类推,经过几个月或一、二年的奋斗,自己就成了一个月收入几十万的经理,在传销组织的氛围中,每天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进行思想轰炸,很多最初不愿加入的人在长时间不能脱身的情况下逐步从身体到思想的控制,加入了传销。
4、高校的教育内容和管理体制存在缺陷,使传销组织有可乘之机
目前高校普遍采用学分制,学校重视专业课程的教育,对大学生的安全教育较少,对非法传销的警示教育更是难以提及,存在宣传不到位的问题,学生学习只重视专业课程,重视学分,缺少对社会知识的学习和锻炼。由于大学生成长过程中,长期局限与学校和家庭两种环境,与社会接触较少,对社会的复杂性认识不足。虽然专业知识越来越丰富,对社会实践能力和心理素质不强,缺乏对社会现实生活复杂性的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防范能力,很容易上当受骗。
在日常的管理上,由于实行学分制,学生有选择学习课程的自由,班主任对学生选择课程的情况并不十分清楚。加上高等教育管理较松散,一般不清查学生上课情况,学生上不上课老师不清楚,加上应与学生接触最多的班主任多为兼职,对学生上课情况很少进行检查督促,大学生缺课现象较为严重。对于即将毕业的学生管理更松,由于大学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学校对大学生自主择业持支持态度,学生只要对老师说明外出找工作,老师一般不会阻拦,也很少过问。在重庆“欧丽曼”传销案中,绝大多数学生是以招聘工作的名义被非法传销组织骗去的,有的学生离开学校半年多,学校竟然不知道,其中有一些为低年级学生,可见管理的松懈程度。
5、打击不力,以致于传销对大学生极具诱惑力
1998年4月国务院就下发《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各地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对传销活动进行了严厉查禁,坚决打击,使非法传销的猖獗势头得到有效的遏制。面对日益猖獗的传销活动,有些地方的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认为证据难以掌握、非法经营数额难以确定,往往以“赶”代“打”,一驱了之,致使传销分子要么隐匿一段时间避风头,要么招集人马寻找基础较好的地方重新开辟“战场”。
由于法制的不完善,在法律上没有对参与传销的人员相关处罚规定,使得打击非法传销存在先天不足,在实践对传销头目以收取钱财多少按诈骗罪或非法拘禁罪论处,对一般参与者只是教育遣散。由于传销头目多进行幕后操纵,收取钱财后迅速转移,在打击处理时存在对收取钱财情况的查证困难,使得传销头目即使被抓获也因证据不足等原因处罚偏轻,对参与者没有进行处理,因而不能有效震慑非法传销份子,使得一些传销份子屡抓屡放,成为“老油条”。为逃避执法机关打击,传销组织更加严密隐蔽,居所更加分散,从大城市向城郊结合部,中小城市及农村转移阵地,采用各种方式发展传销队伍,频频将黑手伸向高校大学生。
6、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
严峻的就业形势使25岁以下的无业人员成为传销的主力,目前大学生就业竞争压力大,毕业后找不到工作岗位的情况存在。一些大学生缺乏脚踏实地、循序渐进地就业观,报有不切实际的暴富心理。传销组织抓住大学生求职心切的心理、单纯、天真容易被哄骗的情况,对大学生灌输速成,暴富思想,让他们在金钱利益前失去理智,加入传销,陷入非法传销的陷阱,成为他们继续骗人的工具。
三、非法传销多对大学生的欺骗手段
通过对一些参与传销的大学生调查,非法传销组织对大学生欺骗常采用以下手段:
- 以招聘工作为名,行非法传销之实
传销组织发展新成员的方式采用介绍加入,求职大学生多是被同学、同乡、亲戚、朋友等已找到工作的名义骗到传销组织的,有的传销组织还直接到就业市场发布招聘广告,利用大学生对传销认识不清,偏说单位招聘的岗位是市场营销而非国家禁止的传销,经调查,大学生进入传销绝大多数是,朋友、同学、老乡以介绍工作的名义骗到传销组织的,以为自己从事的工作岗位是营销,在交纳一定的费用后成为非法传销的成员,为推销产品,在同学、同乡中发展下线,成为非法传销组织的帮凶。
- 灌输“暴富”的思想,进行思想的控制
将大学生骗到传销组织后,对他们进行“洗脑”让他们加入传销,使传销组织的重要工作。一方面,将现实生活中的某些问题夸大,激发学生产生改变现实、改变自我的愿望,接着称他们从事的直销是改变他们命运的最佳途径,用几何倍增学理论宣传他们的致富理论。“给你一个成为比尔盖茨的机会”、“今天睡地板,明天当老板”,好像成为百万富翁是件容易的事,身在其中的大学生很难抵制其中的诱惑。另一方面,传销作为一种经营方式,不能创造价值,本质上使用他人的财富来积攒自己的财富,为了挣更多的财富,必须不择手段,不顾亲情的发展下线,骗更多的人,因而在传销组织中,主要通过同学同乡之间、朋友同事之间相互发展下线、甚至家庭成员之间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夫妻之间也相互发展下线。当一个大学生被发展成为一个传销成员后,传销组织就指使他继续在同学、同乡及父母、兄弟等发展下线,成为他们继续骗人的工具。
- 通过家庭式管理,控制人身自由
非法传销组织招聘人员时实行异地招聘,便于实施“家庭式管理”。实际上,表面上是加入成员能享受家庭温暖,实际上,当一个人被骗入传销“家庭”后,即在家长的安排下,被其他成员监视,不能单独行动,外出有其他成员陪同,通讯工具被变相没收,隔绝与外界的联系,失去人生自由。经过“洗脑”后,如果能交纳入门费,加入该组织就能让他们继续邀请同学,同乡、亲戚等来发展下线,如果顽固不化,不愿加入时,他们就暴露出狰狞面目,控制人身自由,不交钱就不让离开,有的出现威胁、殴打、绑架等暴力手段,逼迫学生的家长、亲属汇钱赎人,媒体曾多次多起大学生被传销组织控制后,被殴打致伤和被逼跳楼摔伤的恶性案件,我校学生孙某某 。。。。。。。。
四、防范对策
大学生参与传销不仅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不稳定因素,同时也是对大学生如何就业提出了新的挑战,影响很大,让学生远离传销这个“经济邪教”是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责任,重庆“欧利曼”非法传销案发生后,国务院总经理温家宝亲自批示:“要严厉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作为培养国家建设人材的高等学校,要加强对大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学生自我防范能力,自觉远离传销“经济邪教”,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加强对大学生的宣传教育,增强对非法传销的抵抗力
加强大学生的宣传教育,使防范大学生参与传销的一个重要措施,学校学工、团委、保卫部门要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学生培养正确的就业观、成功观和务实作风,广泛宣传非法传销的本质特征、欺骗手段和社会危害,让学生对非法传销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从而增强识别和抵制非法传销的能力,自觉远离传销,以积极、健康的心态走出校园,迎接挑战,尽快适应社会,为国家解释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 加强对大学生的日常生活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在日常管理方面,班主任要经常深入课堂和学生寝室,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对学生上课出勤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对缺课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当学生去向不明时要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加强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对招聘毕业生的单位要核实情况,外出找工作的学生应留下联系方式,以便遇到困难时取得联系。学校要及时发布就业信息,严查用人单位的资格,对以招聘毕业生为由引诱学生参与传销的组织或个人,应积极配合公安、工商部门予以严厉打击。
3、积极挽救陷入传销陷阱中的大学生,保障其人身和财产安全
当前大学就业难问题突出,非法传销在今后一段时期难以绝迹,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被传销所欺骗的时间难以避免,各高校在加强对学生教育和管理的同时,如果发现本校学生被传销组织控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营救工作,尽快将学生从传销组织中解救出来,避免他们在传销陷阱中越陷越深,成为非法传销继续会海的工具,保护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全方位预防、打击传销的对策
1、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刑法》、《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及橱窗等媒介,通过法条释义、答记者问、以案说法等形式,向公众讲明什么是直销,什么是传销,使他们能够分出直销与传销的区别,充分认识传销的本质及其危害。
2、树立正确的财富观。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以及勤劳致富等传统美德,教育大家要理性地对待那些一夜暴富的传奇故事,同时组织昔日的传销人员现身说法,打破传销致富的神话,提高社会成员对传销的免疫力。
3、各地各部门对传销要形成打击的强大合力。对待传销不能只是吓而不打,各部门要协同作战,工商、公安部门要及时依法查处传销行为;商务、财政、电信等部门应按法律规定配合工商、公安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农村村委会、城镇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应积极举报传销线索,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司法机关应加大侦查起诉、审判力度,对于其中的组织者、策划者要从重处罚,震慑犯罪。从而达到合力清除传销“毒瘤”的目的。
4、全社会要下大力气解决就业难问题。无业人员急于获得工作,大学生社会经缺乏又急于显示自己挣钱的能力,这些心理都正中传销组织下怀。各地政府要千方百计地扩大就业规模,优先安排下岗职工、无业青年就业,同时大学教育要重视大学生动手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大学生适应社会的本领。
5、加大对房屋出租和外来人员的管理力度。公安部门应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监管,规范房屋出租行为。同时要加强对辖区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流动人口必须办理暂住证。条件允许的社区可以成立出租房和流动人口管理站,从根本上铲除传销生存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