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的通知

新闻来源:管理员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09-25  点击量:2017 次

关于开展第三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转发《省爱卫会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三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皖教秘[2012]348号)以及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皖食药监食[2012]19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和秋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创建优美、整洁的校园环境,中心爱卫会决定从2012年9月下旬开始,开展第三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进行全面的卫生大扫除,干干净净迎“中秋、国庆”佳节,让广大师生过个卫生、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9月24-29日。

二、活动主题

依法除“四害”,全民保健康。

三、活动内容

1、开展全面的卫生大扫除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发动本部门教职员工和学生人人参与,对各自负责的责任区进行清扫,做好教室、办公室、会议室、走道、开水房、卫生间、学生寝室等区域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做到室内整洁有序,室外卫生洁净、庭院绿化整齐美观。具体要求参照教培[2012]8号文件执行。

2、开展以“你我健康、和谐校园”为主题的健康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和《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向广大学生宣传除害防病的卫生健康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帮助同学们树立健康概念,养成卫生文明的健康行为,积极在校园里营造预防、控制疫情的良好氛围。

3、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进入秋季以来,特别是“中秋、国庆”两节来临,食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各系、相关部门要根据季节性和节日性食品消费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意识的教育,提高防范能力。要加强对食堂、超市、学生公寓等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协调,齐心协力,保证中心爱国卫生活动取得实效。

2、各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卫生大扫除活动,将集中大扫除与平时保洁相结合,清除卫生死角和脏乱差的环境。各部门领导要带队做好本责任区域的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中心爱卫会将于9月28日下午进行卫生检查。

 

                                马钢教育培训中心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Baidu
app华体会app在线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