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汇体育官网入口appAPP下载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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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院教学改革和发展需要,维护和稳定学院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培养目标,促进教师队伍规范化建设,使教师明确在承担各项教学工作中的职责,使学院的教学及管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华体汇体育官网入口appAPP下载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第二条 教师应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注重个人思想品格修养、行为、举止对学生的示范作用,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第三条 教师要树立素质教育与业务培养并重、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并重、教书与育人并重的新教育思想。

第二章

教师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任课教师应执有国家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引进、调入的各类教师,必须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

第五条

过考核。

第六条 对尚未从事过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新增教师,第一年应按照学院和所在系(部)的统一安排,坐班或从事至少一门课程的助教,以便尽快熟悉业务,为顺利开展教学工作奠定基础。新引进的教师均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并通

第七条 青年教师应熟悉所任课程的教学大纲与教学内容,掌握各章节教学要求、课程的重点、难点、进度与各教学环节的时间安排、教案要求和教学方法等,熟悉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在

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备课,并通过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和课程设计等教学环节的严格训练。

第八条

对于首次开课的教师必须经过一次指定内容的试讲(时间不少于 1 学时),由学院评审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确认其首次开课资格。

第九条 取得开课资格的教师,其指导教师随堂听课不得少于课程的三分之一学时,教务处以跟踪听课的形式,发现问题及时给予帮助和指导。一般开课见习不得少于一轮,一轮教学完成后,经过系(部)考核、教务处组织专家组,依据学校的相关要求进行教学质量评定,合格后方可独立开课。

第三章

教师的职责

第十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第十一条 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质量人才是教师的首要职责。教师应严谨治学,从严执教,注重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协调发展等综合素质的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十二条 教师要认真研究教育思想,努力掌握教育规律,不断更新教育与教学理念,积极参加教育思想研究,深入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更新与充实教学内容,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及新增专业建设,善于运用现代化教学技术和手段,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和途径,正确运用“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 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原则上均有担任学生论文和课程设计指导的义务;教授、副教授有责任和义务培养青年教师,认真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院做好“传、帮、带”工作。

第十四条 所有有任职资格的教师要主动承担教学工作,并

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同时必须积极参与实习实训各项建设。

第十五条

课程主讲教师有义务负责组织制订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大纲。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可行性提出修改意见。执行教学计划时,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第十六条 教师承担教学工作的业绩和成果作为聘任、晋升教师职称的必要条件,对于达不到教学基本工作量和教学质量要求的教师,职称评聘实行一票否决。

第四章

课堂教学

第十七条 每门课程必须具有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教学基本要求、教学目的和计划学分等由有关教师集体研究制定,经学院审核批准后教务处备案。教学大纲应包括:该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要达到的学目标,应掌握的方法和技能,总学时、学时分配、思考题、作业、参考文献,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方法等等。教学大纲是教师从事教学工作和课堂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既是对学生考核的依据,又是检查教学质量的标准,执行中基本内容不得自行更改。随着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需要修订时,应提前申请,报学院批准,教务处备案。

第十八条 主讲教师要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授课计划,详细填报《华体汇体育官网入口appAPP下载学期授课进度计划表》,授课进度计划一般含理论课、习题课、实验课等。三种授课形式,均应写清授课内容、学时、作业、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授课进度计划表经系(部)审核批准后执行,在开学后二周内交教务处、系(部)、教研室各一份。执行中基本内容不得轻易更动,如需有较大更动须报请教研室主任及系(部)主任审定。

第十九条 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在认真钻研教材、大量阅读参考文献资料的基础上,以按大节课为单位写出教案。教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和难点及解决方法、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版式设计、时间分配、课外作业、参考书目等。凡无完整教案或教案不符合要求者,必须予以改正,否则,由学院决定暂停或取消教师任课资格。教师应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每学期要适时修改更新和充实教案。两名以上教师共同任课的课程,要成立课程教学小组,集思广益,取长补短,统一教学要求和进度,提高备课质量。专业核心课程和精品课程应配置课程负责人和专业教学组长,对课程教学质量负责。

第二十条

教材是教学内容的载体,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工具。教师在上课前提出选用(包括预订)教材或讲义的意见,并经教研室同意,系(部)审查后,教务处统一预订。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教学大纲及教学的基本要求。应积极选用本专业公认的高质量新版教材、国家级或省部级获奖教材、教育部规划教材和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等高水平教材。选用本专业公认的优秀教材时,一般优选近 3 年出版的教材。在没有可选教材的情况下,倡导自编具有我院特色的教材。教材一经选定后,任课教师不得随意变动。

第二十一条教师要根据所担任课程的特点,积极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对于适合多媒体讲授的课程,应采用板书与多媒体相结合的教学手段。教师要充分利用国家级、省部级或院级精品课程资源,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并积极为学生制作及开通课程网站。

第二十二条开课前,教师应认真考虑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先行课程的教学情况和后继课程的安排,妥善处理课程间的衔接,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并注意因材施教,培养和鼓励学生个性发展。

第二十三条上课伊始,教师要以适当方式作自我介绍,以增进师生之间的联系和了解。教师除了扼要介绍本课程授课计划外,还应详细说明本课程教学环节、授课方式、学习要求及平

时测验、期末考试(以及实验)等在总评分中所占的比重。选修课教师要注意检查学生到课情况。

第二十四条课堂讲授应根据教学内容及学生的实际情况组织教学,选择适当的讲课方法,提高讲课艺术,做到语言清晰、讲授流畅、精炼、使用普通话,板书清晰规范,课堂时间分配恰当,多媒体课件内容精练、层次分明。讲授内容要成熟、正确,概念和理论阐述准确、严谨、重点突出,侧重于讲解思路和方法,条理要清楚,深浅要适宜,密度要合理,内容要科学,突出重点,讲清难点和疑点。积极采用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或案例教学等师生互动性较强的先进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努力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法和自学创新能力。切忌照本宣科,罗列堆砌,平铺直述。教师要重视教学效果的反馈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讲授进度与讲授方法,力求“教”“学”“做”和谐统一。

第二十五条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加强对学生的辅导。辅导与答疑是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和全面掌握课堂知识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指导学生阅读教材和参考书、访问有关网站查阅文献资料;指导学生掌握学习规律和科学的学习方法等。辅导答疑可以采用面谈,网上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教师应认真研究学生所反映的较为普遍的问题并集中解答,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六条

为配合课堂讲授,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学生正确的思维方法和运用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规定学生修读本课程必须完成的作业量,并在授课计划中合理安排。

第二十七条

教师批改作业要认真、及时,作业批改应有纪录,典型错误要及时讲评,善于通过批改作业分析教学效果,并采取适当方式弥补。对抄袭作业的学生要提出批评,对不符合要求的作业要退还重做,对作业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及时给予指导,批改中所反映出的教学问题,要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弥补。对缺交作业量达 1/3 以上者,应督促其限期补交,否则,应按有关规定报学生所在系取消其期末考试资格。作业情况应作为学生平时成绩。同时,必须参加本门课程的实验,按时交作业,方可参加考试。学院应定期组织抽查学生作业,了解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并以此作为教师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二十八条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及时总结教学心得体会,在完成本轮教学任务后,应通过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提出改进办法,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第五章

第二十九条

教学纪律与质量监控为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教师应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学院各项教学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

严格按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授课,不得随意改变教学内容和教学进程,不得任意增减课时。在保证教学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教师可以讲述自己的学术观点,也可介绍不同的学术见解。在教学过程及教学管理中,不得散布或出现违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的言论和行动。

第三十一条

良好的教学秩序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的请假制度,不得随便请事假,如确需请假的,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没有正式手续者)而停课的,则以旷课处理。因病请假者,也应及时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系(部)应妥善办理好调停课手续,并报分管院长批准。

第三十二条

教师应提前到达教室,作好上课准备。不得迟到,早退和拖堂。迟到或提前下课的,均按教学事故处理。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课时,应事先请假获批准后方可。

第三十三条

对已排定的课表,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及个人都不得随意改动,必须更改的需通过教学主管部门。教师没有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调课也不能任意增减课时和变动教学内容。

第三十四条

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或监考教师,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学生实习或巡视考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其它与教学无关的工作。

第三十五条

教师应有良好的师德与自身形象。上课时应做到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不得随意离开课堂,在课堂上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保持课堂的严肃性。教师应站姿讲课。

第三十六条

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学生学习的全过程负责,要对学生的学习、作业成绩及课堂纪律进行全面管理。学生的考勤可按有关规定执行。要维持好课堂教学纪律,对违纪现象有责任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纪屡教不改者,应报学生所在系或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七条

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坚持每学期进行评价,根据教师的基本职责、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以及授课计划、教案、课堂纪律等内容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时,要尽量做到学生全员参加,参考教务处对授课教师进行的随堂听课和检查的情况,并将考核评价结果归入教师教学工作档案。学院、系(部)、教研室要帮助教师克服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第六章

第三十八条

课程考核按照培养计划要求,主干课程均应为考试课,一般考试在期末考试周进行。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选修课程随进度考核。

第三十九条

根据课程性质、考核目标,可选择适当的考核方法。除闭卷考试外,还可采用开卷、口试加笔试、闭卷与开卷相结合、大作业、论文写作等多种考试形式。提倡和鼓励教师进行考试方法的改革。

第四十条

课程考核是督促学生系统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了解学生学习效果和检查教师教学效果及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教师应在考试前做好课程总结、辅导和答疑工作,指导学生认真复习,掌握所学知识。考试复习不得以任何方式给学生划范围、圈重点,更不得泄漏考题。

第四十一条

考核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兼顾概念、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六类学习内容。既要重视对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核,又要有一定量的开放性试题。试题覆盖面要尽量广泛,题量与限定时间相匹配。全院公共基础课和各学科基础课程都应逐步做到教考分离。原则上任课教师不担任命题工作,命题要实行 A、B 两套试卷,两套试卷题量和难度应相当,择一使用,另一套试卷备用。所有试题应经教研室主任及系(部)主任审查同意,并报教务处存档备案。

第四十二条

考试时,要严格按《华体汇体育官网入口appAPP下载考试规定》进行考试,监考教师必须对考场纪律全面负责,要严肃考场纪律,执行监考规则,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发现有违纪行为,应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报教务处。

第四十三条

要严格评分标准。考核成绩评定要公正、客观,全院公共基础课要集体评卷,各学科基础课程要尽量集体评卷。任课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成绩连同全套试题、标准答案、试卷分析报告、课程小结等交到学生所在系(部),同时将学生成绩录入网络系统。成绩一旦确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第七章

第四十四条

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包括课程实验、教学实习、专业实训、生产实习(含顶岗实习)、社会调查等各个环节,它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基本技能,独立工作能力的一个重要过程。教师应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完成实践教学任务。

第四十五条

实验课必须根据专业培养计划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未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实验教学大纲应作为课程教学大纲的附录,教师应从培养学生科学实验与动手能力的实践要求出发,根据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教学计划,保质保量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删减和增设,要遵循学生的知识规律,由浅入深,并逐步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比例,使学生的能力得到全面培养和提高。实验指导教师应了解实验课的教学效果,及时总结经验,提出实验内容、方法和设备改革的建议。

第四十六条

独立开设的实验课,要按照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选用优秀的实验教材及实验指导书。其他实验课程也要根据课程自身特点和要求,由实验任课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编写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讲义或指导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实验目的、任务、原理、方法、步骤及思考题等。实验教学内容应与理论教学内容相结合,并能反映当代科技发展水平。

第四十七条

为确保实验课的质量,实验教师必须认真备课,撰写实验教案,凡新开实验课或新开设的实验,指导教师均应预做实验。新任实验教师还应写出完整的实验报告并进行实验课的试讲,经学院组织同行专家审核合格后方可开课。

第四十八条

教师必须按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开设实验。教师应协助实验员认真做好实验课课前准备,检查仪器设备性能和各种试剂的有效性,确保实验正常进行。在实验前必须对每个实验进行预试,并测得正确的数据与结果,认真检查学生预习情况,向学生讲述必要的操作规程和有关注意事项及安全知识等;实验中教师必须在场巡视指导,解答实验中出现的问题及纠正操作过程中不规范的动作;实验后要适当给予小结;实验结束后,教师要组织学生整理好场地,搞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教师必认真批改实验报告,评定学生成绩,把学生出勤情况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四十九条

教学实习是本课程综合性、系统性的教学实践环节。教师必须根据教学基本要求制订出实施方案,明确实习目的、要求、内容、作业、方式及具体的时间安排,注意事项等,经教研室、系(部)主任审定后,于教学实习前 1-2 周内发至学生。实施方案一旦审定,教师不得随意改动,必须按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在实习过程中,教师要亲临现场引导学生主动分析和思考问题,培养学生独立操作能力,切忌成为理论课的重复和实习指导书的复述。实习过程中要根据学生的动手能力、实习态度、出勤情况及实习总结,做好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

第五十条

生产实习是对学生进行专业综合训练的最后教学阶段。要求学生在实习中,将所学理论与技能,正确地运用于生产实践,巩固理论知识,进一步掌握专业技能,学会管理,懂得经营,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因此指导教师负有对学生全面教育的责任。生产实习在系(部)主任统一组织指导下,根据实际需要落实实习内容和指导教师,制订生产实习计划,指导教师应尽可能挑选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及实践工作经验的专业教师或专业基础教师承担。每实习班(四十人)至少配二名指导教师。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认真执行实习计划,随时掌握学生学习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原则上必须蹲点指导。

第五十一条

生产实习时指导教师必须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严格考勤,遵守生产规程和劳动纪律。根据需要可聘请厂方及生产技术人员作现场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参与厂方的重大活动等。同时帮助解决实习中的疑难问题,负责指导、评阅实习总结及成绩评定。

第五十二条

实习前,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组织纪律和安全方面的教育。实习过程中,实习指导教师应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并注重对学生进行时间观念、劳动观念、产品技术管理与经济观念、组织纪律观念的教育,使其在理论联系实际和科学作风等基本素质方面得到培养和锻炼。要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任务、处理好学生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批改阅读学生的实习报告,做好学生的成绩考核评定及总结工作,并根据有关实习经费支出的规定,做好实习经费的管理工作。

第五十三条

实习成绩的评定分别由实习态度、报告水平、实际操作三部分组成,按 2:4:4 的比例综合评定。

第五十四条

各种实习是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实习指导教师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制定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含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等实习大纲、确定实习内容、选定实习场所和制定实习实施计划。

第八章

第五十五条

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是培养学生运用有关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并以此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形成正确的设计观点和设计思想。课程设计或课程实践需注重实效。

第五十六条

课程设计应按照教学日历规定时间和课程设计大纲要求进行。教师要对学生认真指导、科学训练,使学生形成科学的设计思想和严谨的工作习惯。教师在指导过程中,不仅要立足启发引导,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造力,还应对学生严格要求,以保证课程设计质量。

第五十七条

课程设计完成后,指导教师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学生成绩评定。

第五十八条

具有教学、科研、设计能力的讲师或相当于讲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应承担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于初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应安排有经验的教师加以指导。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第五十九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要立足于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尽可能结合社会生产、教师科研和实验室建设任务,兼顾学生的专业基础和实际能力,并保证学生一人一题。指导教师应注意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按照《华体汇体育官网入口appAPP下载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学生加以认真指导,保证指导时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后期,指导教师应按学院相关规定完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并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各项工作。

第九章

第六十条

奖励与处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拒绝

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

第六十一条

对在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教材建设、教学研究、教学管理和教书育人等方面努力探索、勇于创新、并在实践中取得一定成果的教师,经本人申请,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定,可以授予优秀教学成果奖。

第六十二条

在对教书育人、教学质量、教学建设、师资培养、教材建设等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可授予“优秀教师奖”或单项奖励。并根据其成绩向市、省、国家推荐。

第六十三条

凡被评为国家级、省级、院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凡任现职以来三次被评为院级优秀教师奖或省、国家级优秀教师奖者,将优先推荐晋升职称。

第六十四条

凡擅自停课、调课、未经批准擅自减少学时者,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监考不负责任、考试成绩逾期不报者,均以教学事故论处。凡诸如旷教、泄漏考题、接受他人说情更改学生成绩者等均以严重教学事故论处,视情节轻重及影响程度,按《华体汇体育官网入口appAPP下载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六十五条

经教学检查、学生评教、同行反映、学院督导组检查中,教学效果极差的任课教师,给予黄牌警告,并责其限期改进。经检查仍无明显改进者,将不安排主讲工作或调离教学工作岗位。

第六十六条

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奖励、处分,均应归入教师本人的档案。

第十章

第六十七条

附则

该规范适用于全院承担教学工作的教师(包括兼职教师、外聘教师)。

第六十八条

教师工作规范由各级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贯彻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涉及其他有关未尽事宜,由教学主管部门研究拟定解决方案,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九条

本规范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条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华体汇体育官网入口appAPP下载办公室

2013 年3 月1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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