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部教学管理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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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教学管理工作条例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院的教学质量、学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系部的教学管理职能,特制定本条例。
二、系部组织
1、学院实行院、系两级管理模式。系部是学院教学行政的基层组织和教学工作的执行机构,接受院长和教学副院长的领导。在教务处的指导和协调下,负责所属教研室、实验室、实训基地、研究所等部门的教学管理、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科研开发等工作。系部还具有管理有关专业学生工作的功能和职责。
2、系部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主任负责系部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分别负责教学管理、科研与实验室、学生工作。各系部应聘任工作能力较强并较熟悉教学管理工作的同志担任教学秘书,协助做好系部的教学管理工作。
3、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系部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研究所(室)主任等人选将逐步由双向聘任向竞争上岗过渡。
三、系部基本任务
系部主任在院长、主管副院长领导下,主持全系部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学生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学院下达的各项教学、科研、培训任务;对外代表系部,对内负责行政工作。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精心组织安排并管好各个教学环节,提高教学质量;要树立良好的教风,做到教书与育人统一。
2、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高等职业教育理论,开展学术交流、教研教改工作。
3、根据教学改革和教学工作的需要,组织制订各专业教学文件,实施课程建设规划,组织校本教材或讲义的编写。做好教学档案建档、归档工作。
4、及时下达教务处配课计划。组织各教研室科学合理地安排好任课教师,并审定上报。负责外聘教师的聘任和工作量统计工作。检查和督促教师备课、讲课、批改作业和执行其他教学任务,协调教学工作的运行,搞好各个教学环节的管理。
5、督促本系部各教研室,按时完成各专业考试(考查)试题审核、上报、考试(考查)成绩汇总、上报、分析等工作。
6、组织系部开展教学法研究工作。
7、负责制订本系部师资培养计划,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学科、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认真做好教师考核工作,进行教师出勤统计和工作量计算,并及时上报。
8、负责系部所属实验室、实习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9、全面关心学生成长,组织教师开展教书育人活动。做好本系部学生出勤统计工作。及时做好违反校纪校规学生的教育、帮助和处理工作。
10、搞好系部自身建设和管理,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系部工作要求
l、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系部实际,广泛听取意见,提出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专门会议研究政治思想工作和行政工作,充分发挥工、团、学生会等组织的作用。
2、教学工作是系部的中心任务。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切实保证教学第一线主讲教师的数量和质量;合理分配并及时督促检查教师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树立严谨的教风、学风,要求教师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注意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改进教学工作,做到教学相长。
3、应严格教学要求,改进教学方法,搞好课程建设。要认真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加强学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教学;要努力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注重能力培养;要认真抓好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做好各课程的教学总结;要对教学质量进行分析、交流,推广教学经验,找出差距,及时改进。
4、应有计划地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与教学的研究活动。组织听课、试讲,积极进行教学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每学期应有教研活动计划,并作好记录。
5、组织对教学、科研、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每年度必须对全系部教师的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实验室管理工作、教书育人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6、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组织制订和实施各专业的实验室、实践教学场所建设规划,并定期检查;审核实验、实习、实训场所建设的技术文件和管理办法,督促检查实践教学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组织实践教学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工作。
7、通过调查研究,提出本系部的发展规划、专业方向、教学改革、管理改革、经费使用等规划或意见。定期召开系部工作会议,协调和检查各方面的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听取教师意见;在每学期或每学年结束前,结合学年工作总结,向系部大会报告工作。
教务处 20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