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上半年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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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上半年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做好2013年上半年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等级:
1、助理企业培训师(三级)
2、企业培训师(二级)
二、鉴定报名:
以处室、系(部)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3月20日前。
2、申报材料:
①《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电子数据。
②《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登记表1》、《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登记表2》(电子数据+纸质)。
③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二寸相片5张(其中4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三、考试日期: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期为5月份(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核项目:
1、理论知识考试(笔试)。
2、专业能力考核(笔试)。
3、综合评审(答辩、二级)。
五、其它事项:
(一)各部门须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报条件》(见附件1)开展报名工作,把好报名资格审核关。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含三级)以上等级职业的,须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二寸相片5张。
(二)各部门须准确录入参加考试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文化程度、申报工种、等级、工作年限、原级别证书等报名信息。
(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需进行综合评审。根据答辩人数和评审要求,统一时间答辩。
五、补考报名:
以处室、系(部)为单位统一组织。
1、报名时间:同前。
2、申报材料:
①《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电子数据。
②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相片1张。
3、考试日期:同前。
4、考核项目:上学期不及格项。
附件:
1.企业培训师(二级)、助理企业培训师(三级)申报条件
2.《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登记表1》、《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登记表2》
马钢教育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处
2013年2月25日
企业培训师申报条件
企业培训师(基本文化程度):大专毕业(或同等学历)。
--助理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助理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8)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